文明建立在协调之上,即法律之上。文明的出现源于立法者的出现。立法者以熵(稳定文明的开发阶段)换取高变异性(探索阶段),直到找到新的稳定平衡,然后循环往复。
实力是立法者出现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立法者的出现还需要充足的资源和清晰的协调体系。否则,只会导致熵增。
这一点在罗马边墙之外的蛮族部落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这些部落过着不断竞争、挥霍资源的生活,但一旦能够与罗马人进行贸易,他们就能成功地协调合作,甚至挑战罗马本身。
这些既是地位的可见标志(即清晰的协调),也是亲罗马和反罗马叙事(更清晰的协调),同时也是贸易本身带来的大量资源。
这些观点与政治学中一些研究相对不足的合法性概念密切相关。除了莫斯卡的“政治公式”之外,还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