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企業的掌舵人,創辦人更應像優秀的編輯而非親自執筆的作者。 編輯並非包辦所有內容創作,而是透過篩選、指導和把控方向來成就優秀作品。 企業管理同理,創辦人不必事無鉅細,關鍵在於學會有效授權,但需時時牢記:授權不等於放任不管。 畢竟,無論規模大小,創辦人永遠是所有決策最終的責任承擔者,這一點不容迴避。 關於如何做到有效授權,兩位產業領袖的智慧或許能提供啟發。 英特爾共同創辦人安迪‧格魯夫曾提出「任務相關成熟度」的概念,這一理念簡單卻深刻:判斷一個人能否被委以重任,關鍵看他是否具備相關經驗。 經驗越豐富,可給予的自主權就越大;反之,對於嘗試新領域的員工,則需要更多的指導和過程監督。這意味著,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管理模式,真正的管理者會根據員工特點靈活調整——對經驗不足者適當“緊盯”,對能力成熟者充分信任。 另一位值得關注的思考者是彼得·蒂爾,他提出的「信念-後果」二維矩陣同樣具有現實指導意義。當一件事後果可控且自己的判斷尚不堅定時,不妨放手讓團隊去嘗試,允許他們在實踐中學習成長;但如果後果重大且自己的決策有十足把握,就必須親自把關,避免因他人失誤造成損失。更重要的是,在堅持己見時,耐心解釋「為什麼」至關重要。忙碌時雖然容易忽略這一點,但這正是維繫團隊信任的連結。若總是不經解釋便推翻下屬的方案,久而久之,不僅會消耗寶貴的團隊凝聚力,更會讓信任的基石逐漸鬆動。 說到底,授權的本質是透過合理分配責任,讓團隊在各自擅長的領域發光發熱,同時創辦人始終掌握方向的校準權。這既需要對人的精準判斷,也需要對事的理性權衡,更離不開團隊信任的悉心維護。唯有如此,才能在放權與負責之間找到平衡,帶領企業穩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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