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个人私信我说他在联盟营销方面“做得非常出色”,而他/她之前实际上是联盟营销的另一端。 他的合作伙伴都在为他工作(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收入渠道)。 我的论点是,通过销售他人产品,以联盟营销人员的身份致富,并非一个好的长期模式,尤其对于2025年开始创业的个体经营者而言更是如此。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像 NerdWallet 这样优秀的企业) 但我再次发这条推文,邀请所有在联盟营销领域做得非常出色的人私信我。 我的私信内容是保密的,我愿意改变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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