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国为何在联合国安理会加沙决议中投弃权票🧵
11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支持由美国领导的加沙临时管理机构和“国际稳定部队”。中国和俄罗斯强烈反对该决议否认巴勒斯坦人的自决权,但选择弃权而非否决。
在投票之前,美国获得了包括巴勒斯坦国官方代表在内的众多阿拉伯和穆斯林政府的公开支持,同时威胁说,如果其决议草案没有按原样通过,美国将“重返战争”。
中国和俄罗斯随后决定撤回各自的竞争性草案,并且对第 2803 号决议投弃权票而不是否决票,这在巴勒斯坦声援运动中引起了相当大的不安,考虑到当前形势的道德紧迫性,这种不安是可以理解的。
许多批评人士还断言,中国的弃权态度及其改革开放以来的外交政策,表明其与毛泽东时代对巴勒斯坦解放的支持彻底决裂。但事实上,这与1949年以来指导中国外交关系的原则基本一致。
中国外交政策的核心原则是互不干涉内政。这意味着无论其他国际公认政府的社会性质、民众合法性(或缺乏合法性)或与美国的地缘政治立场如何,中国都会与其进行接触。
根据这一原则,自1965年以来,中国承认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自1974年以来,联合国也承认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这一承认在国际上通过巴勒斯坦国正式确立,在国内则通过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正式确立。
巴勒斯坦民间社会和抵抗组织谴责巴解组织目前的形式已不称职,因为它已被马哈茂德·阿巴斯领导的法塔赫合作派系所掌控,这是理所当然的。但他们质疑的是阿巴斯个人的权力,而非巴解组织的制度合法性。
包括哈马斯、伊斯兰圣战组织和巴勒斯坦解放人民阵线在内的所有抵抗组织,其官方目标都是改革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并使其民主化,使其成为一个民族团结政府,而不是废除或取代它。中国通过2024年《北京宣言》为这一进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因此,在联合国等国际论坛上,没有任何其他实体声称能够代表巴勒斯坦国发言。由于巴解组织支持美国的方案,而抵抗组织强烈反对,中国出于不干涉内政的原则,选择弃权。
这并非如许多人所言,标志着与毛泽东时代政策的彻底决裂。正如我们在本文中所解释的,当中国是唯一一个为巴解组织武装斗争提供实质性援助的大国时,它始终倡导巴解组织内部各派系团结:https://t.co/afL9PhBQ7H
1973年,中国谴责联合国安理会第338号决议(旨在结束十月战争)抹杀巴勒斯坦人的自决权,并谴责其缺乏磋商。但面对西方、苏联和阿拉伯买办共同造成的既成事实,中国投了弃权票,使得该决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事实上,直到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如同今天的巴勒斯坦抵抗运动)在联合国完全被剥夺了发言权,而联合国则完全偏袒美国支持的台湾买办政权。苏联抵制安理会以示抗议,这使得美国得以获得联合国对其1950年入侵朝鲜战争的支持。
尽管抵制行动在战术上被证明无效,但没有人相信苏联的否决权能够阻止美国领导的侵略——尤其是朝鲜和中国军队,他们给予了苏联世界历史上的军事失败,就像巴勒斯坦人民肯定会在特朗普的计划下遭受同样的失败一样。
单凭联合国的谴责从未真正遏制过美国或犹太复国主义的帝国主义行径。联合国的认可也无法改变事实,而加沙长达两年的残酷种族灭绝,或朝鲜长达三年的持续战争,在武装抵抗面前,显然都未能达到这一目的。
中国长期以来自我设限的外交政策绝非不受国内外基于原则和善意的批评。这些政策也无法在思想或行动上约束巴勒斯坦抵抗运动或国际声援运动。
但是,是否放松这些限制,转而采取更激进的反帝主义,最终是中国人民的主权问题,正如巴勒斯坦人民在行使自决权和武装斗争权方面拥有最终决定权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