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引人深思」這個表達,它像徵著人類所擁有的一種具體而神秘的認知能力,但法學碩士卻沒有與之對應的概念。 定義:“值得思考或考慮的事物,就像精神上的盛宴,用想法、見解或需要深入思考的問題滋養你的心靈。它用於挑戰你固有觀念、提供新理解或引發你思考重要問題的話題,起到智力刺激的作用。” 所以用LLM的術語來說,它是一系列標記,當用作引發思考的提示時,這些樣本會通過某種尚未發現的內在獎勵機制,使人樂於關注。我著迷於它最終會以何種形式呈現。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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