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一個人私訊我說他在聯盟行銷方面“做得非常出色”,而他/她之前實際上是聯盟行銷的另一端。 他的合作夥伴都在為他工作(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收入管道)。 我的論點是,透過銷售他人產品,以聯盟行銷人員的身分致富,並非一個好的長期模式,尤其對於2025年開始創業的個體經營者更是如此。 (當然也有例外,像是像 NerdWallet 這樣優秀的企業) 但我再次發這則推文,邀請所有在聯盟行銷領域做得非常出色的人私訊我。 我的私訊內容是保密的,我願意改變主意。
正在載入線程內容
正在從 X 取得原始推文,整理成清爽的閱讀畫面。
通常只需幾秒鐘,請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