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的學習速度至少比接觸人工智慧之前快了10倍。 例如,今天我了解到,“(resp {y})” 的使用(一些作者和讀者!)可以作為一種簡寫符號,表示相對於某個緊鄰的前導項 {x} 的“或 {y}”,而無需浪費所有字符。 這一點我非常確定。但我不太確定人工智慧關於這種用法是由布爾巴基學派在20世紀中期引入的說法是否正確。無論如何,即使透過谷歌搜索,這種問題也需要花些時間才能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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