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博弈論的角度來看,找回親人的遺體至關重要;如果捕食者與一群人類搏鬥並殺死其中一人,你必須將死者帶回,這樣捕食者就無法獲得任何獎勵,最終會意識到人類(群體)並不值得捕食。
這很可能是某些音樂類型被發明的原因之一:為了實現上述目標,人類群體希望在行動上*並且被捕食者*視為一個同步的整體。恐嚇和誘導戰鬥狀態也發揮了作用,但這*完全*符合這一目標。
在我看來,現代音樂真正的魅力在於,它不僅體現在群體層面的節奏和協調性上,而且還與強烈的、真誠的性選擇訊號相結合,從而催生了歌唱和旋律。所以,當你把它們結合起來,你就能——
(更有趣的是,從演化的角度來看,似乎還有其他幾種不同的音樂來源,即使一些文化(例如勞動歌曲)、故事和儀式來源也奠定了許多基礎,並幫助我們理解為什麼音樂如此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