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 Linus 的觀點,即「Vibe 程式設計是入門程式設計的好方法」。我認為 Vibe 程式設計是一種糟糕的入門程式設計方式。 你可以操控人工智慧,然後向朋友炫耀:「看,我用2000行程式碼搭建了一個漂亮的前端。」但你卻忽略了基礎知識。你永遠不會了解程式碼是如何組合在一起的,為什麼它會那樣運行,或者如何處理bug和極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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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則推文 · 2025年12月8日 下午6:11
我不同意 Linus 的觀點,即「Vibe 程式設計是入門程式設計的好方法」。我認為 Vibe 程式設計是一種糟糕的入門程式設計方式。 你可以操控人工智慧,然後向朋友炫耀:「看,我用2000行程式碼搭建了一個漂亮的前端。」但你卻忽略了基礎知識。你永遠不會了解程式碼是如何組合在一起的,為什麼它會那樣運行,或者如何處理bug和極端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