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共同創辦人是創業路上最關鍵的一步,它直接決定了公司的命運。 在這方面,創投界傳奇人物本‧霍洛維茲(Ben Horowitz)的經驗之談值得每一位創業家深思。 他總結的四大原則,不僅適用於科技新創公司,更揭示了團隊協作的底層邏輯。 第一原則:別讓焦慮主導決策 創業初期,每個人都會經歷那種「前途未卜」的焦慮——擔心產品失敗、團隊散夥、市場不買單。 這種情緒很容易讓人產生「找個合夥人就能安心」的衝動,甚至隨便拉上身邊的人湊數。這其實是最大的迷思。 本·霍洛維茲曾坦言,這種「抓不住就隨便選」的心態,往往會讓你在未來埋下巨大的隱患。真正的合夥人,應該是基於深思熟慮的能力互補,而非一時的情緒依賴。 第二原則:“基於事業的友誼”比“基於友誼的事業”更可靠石油大亨洛克菲勒有句名言:“基於事業的友誼比基於友誼的事業更牢固。” 本·霍洛維茲對此深表認同。 他認為,把朋友拉來做合夥人,往往是用感情綁架了事業。 友情中難免有包容和妥協,但商業需要清晰的規則和理性的判斷。如果因為「關係好」就忽略對方的能力、價值觀和抗壓性,最終很可能讓友誼和事業雙雙受損。好的創業夥伴,應該是能在事業上並肩作戰的戰友,而非只是酒桌上的朋友。 第三原則:和「知根知底」的人一起幹本‧霍洛維茲建議,最好選擇認識已久、彼此尊敬的人當合夥人。他以「披頭四」和「門基樂團」為例:披頭四從少年時期就一起創作、演出,彼此了解對方的才華和脾氣,這種「共同成長」的默契讓他們成為音樂史上的傳奇;而門基樂團是唱片公司強行拼湊的「偶像團體」,表面光鮮卻缺乏真正的凝聚力,最終難曇花一現逃的命運。創業是一場漫長的馬拉松,只有和真正了解、信任的人同行,才能在困境中互相支撐,走得更遠。 第四原則:股權要“平等”,CEO要“明確” 最後一點,本·霍洛維茨強調了股權分配和CEO角色的重要性。他認為,股權分配至少要“看起來平等”,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團隊從一開始就會埋下矛盾的種子。更重要的是,必須明確誰來當CEO。新創公司最忌諱“多頭領導”,如果幾個合夥人都想主導決策,公司會陷入無休止的內耗。本·霍洛維茲直言,他投資時會格外關注「誰是帶頭人」——沒有清晰的領導者,公司就像一盤散沙,再強的執行力也無從談起。 這四大原則看似簡單,實則蘊含著對人性、商業和團隊的深刻洞察。選擇合夥人,本質上是選擇未來十年甚至更久的人生夥伴。與其在焦慮中盲目湊數,不如花時間尋找那個能力互補、價值觀契合、能陪你共渡難關的「戰友」。畢竟,創業路上最珍貴的,從來不是金錢和資源,而是那些願意和你一起「把不可能變成可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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