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小時計費之所以一直沿用至今,成為法律服務定價機制,原因有二。首先,也是最顯而易見的,服務品質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律師的經驗以及他們投入的精力和時間。如果律師的服務採用固定價格,那麼除非這項服務是重複使用的,以至於固定價格最終對律師和客戶都公平合理,否則對其中一方來說都是不划算的。否則,律師只能按小時收費(並且不斷提高小時費率,直到市場價格趨於穩定),因為他們的時間和精力無法按比例增加。 但第二個不太明顯的原因是,律師和客戶在同一業務中承擔風險存在倫理禁忌。這種倫理禁忌的歷史根源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律師界的反移民(和反猶太主義)排斥行為,它之所以持續存在,部分原因是它對行業精英階層有利,他們可以隨意決定服務價格,而不太關心新入行者能否獲得他們的服務。 矽谷的律師事務所已經找到了一種變通方法——這種方法對律師事務所及其客戶都有利——即成立附屬公司,接受股權投資而非按小時收費。但總的來說,按小時計費仍然是該行業的標準做法。 隨著人工智慧的出現,按小時計費的第一個原因正在消失。但第二個原因依然存在,而且仍然是法律產業面臨的問題。要使法律服務真正成為可擴展的產品,客戶和律師的利益必須透過風險共擔來達成一致。人工智慧技術本身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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