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AI,現在我對於協作這件事情的厭煩程度越來越重了。 怎麼說呢,很多因素。抽象的舉例: Task-A 這件事交給B 同學來做,需要8 小時,也就說能節省我8 小時的時間做我更擅長的事。 但我為了交付Task-A 這件事情,需要額外做2 小時的協作準備工作,例如文件、開會。 8 - 2 = 6,也就是說就只省了6 小時。 關鍵的來了。很多工作中的B 同學,不會AI 或效率賊低,擅長AI 的我自己來做,可能也就4 小時。 意思是,如果我不花為了和B 同學協作準備的2 小時,我只需要額外多花2 小時就能把這件事搞定了。 這時協作的價值就進一步降低了... 關鍵是,很多B 同學即使會了AI,Task-A 可以4 小時搞定。但大機率B 同學會磨洋工,保持和之前的工時8 小時。 這點是最令我難受的, AI 沒有改變現有的公司分工前,這也是我一定不會回去上班的原因。我會發現自己像個轉速不一樣的齒輪和別人格格不入。 當然很多公司裡面事情必須協作,而且也有固定的流程規避風險和控製成本。 上述的痛苦來自於我發現我目前做的很多事情,例如自媒體和開發,有了AI,很多事情確實能夠一個人單兵作戰完成。 以前Jeff Bezos提出的團隊兩個披薩原則,在AI時代可以縮減到一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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