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明白為什麼過去五年裡,我一直因為沒有像個打工仔一樣每週工作5-7天,而不是創造屬於自己的作品而自責不已……當然,也許前三年那樣做是好事,但現在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快樂、更高效,工作時間更少,更多的是進行衝刺式開發,而不是「總是為了滿足同事的期望而工作」。 現在我的家人大多也不會再質疑我的這種工作方式了,因為我已經有了它行之有效的證據。唉,我的家人從一開始就從未懷疑過我,為此我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我將永遠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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