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那些信奉「以後再擔心枯燥的管理工作」的獨立駭客們: 別誤會我的意思,我非常支持先賺錢,然後再去處理像成立正規公司、報稅等法律問題。 但你必須意識到,就支付服務提供者和稅收而言,世界還沒有達到 2025 年的水準。 對大多數機構來說,「數位遊牧者」的概念完全陌生(想想反洗錢措施之類的…),所以你需要付出一些額外的努力才能讓它為你所用。 我的意思是: 一旦你的業務獲利(例如月經常性收入 1000-3000 美元),就「休息」幾天,處理一些枯燥的行政事務,以免以後頭痛。 這意味著: 1. 從獨資企業轉為有限公司結構(美國有限責任公司、美國C型公司、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等) 2. 確保你擁有有效的稅務居民身分。我個人不贊成「永久旅行者/無居民身分」的做法,但這又是另一個熱門話題了。 你越早這樣做,將來當你被成長階段的各種問題壓得喘不過氣來時,就會越少頭痛。 順便說一句,這並不是指責丹尼斯,這件事確實很糟糕,我能體會這有多痛苦。 我看過太多獨立開發者因為類似的事情而陷入困境,而這些事情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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