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建立在協調之上,即法律之上。文明的出現源自於立法者的出現。立法者以熵(穩定文明的開發階段)換取高變異性(探索階段),直到找到新的穩定平衡,然後循環往復。
實力是立法者出現的必要條件,但並非充分條件。立法者的出現也需要充足的資源和清晰的協調系統。否則,只會導致熵增。
這一點在羅馬邊牆之外的蠻族部落身上體現得特別明顯。這些部落過著不斷競爭、揮霍資源的生活,但一旦能夠與羅馬人進行貿易,他們就能成功地協調合作,甚至挑戰羅馬本身。
這些既是地位的可見標誌(即清晰的協調),也是親羅馬和反羅馬敘事(更清晰的協調),同時也是貿易本身帶來的大量資源。
這些觀點與政治學中一些研究相對不足的合法性概念密切相關。除了莫斯卡的「政治公式」之外,還有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