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意識到, 我為什麼喜歡寫程式碼, 因為本質上是我喜歡創造一些東西。 從小我就喜歡鼓搗一些亂七八糟的玩具, 以前只是滿足於為自己製作個小車、時鐘或木製玩具。 後來接觸電腦, 感覺非常神奇, 並不滿足只是能打個紅警或半條命。 我還想能不能自己去寫程序,開發軟體。 於是我的第一個程式語言是我自學的QBasic , 後來又學了Visual Basic , 給自己一些小玩具玩。 再後來, Flash 特別火, 我就自己去學了Flash 製作動畫。 創造一個新東西的熱情到了現在, 仍然不減。 我現在自己選擇創業, 選擇一些有趣的事情, 完全是出於那種從無到有,把腦子裡的想法在物理世界中實現出來。 我偶爾也會想, 我的一生的終極目標就是不斷的去創造一些好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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