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中國為何在聯合國安理會加薩決議中投下棄權票🧵
11月17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決議,支持由美國領導的加薩臨時管理機構和「國際穩定部隊」。中國和俄羅斯強烈反對該決議否認巴勒斯坦人的自決權,但選擇棄權而非否決。
在投票之前,美國獲得了包括巴勒斯坦國官方代表在內的眾多阿拉伯和穆斯林政府的公開支持,同時威脅說,如果其決議草案沒有按原樣通過,美國將「重返戰爭」。
中國和俄羅斯隨後決定撤回各自的競爭性草案,並且對第 2803 號決議投棄權票而不是否決票,這在巴勒斯坦聲援運動中引起了相當大的不安,考慮到當前形勢的道德緊迫性,這種不安是可以理解的。
許多批評者也斷言,中國的棄權態度及其改革開放以來的外交政策,顯示其與毛澤東時代對巴勒斯坦解放的支持徹底決裂。但事實上,這與1949年以來指導中國外交關係的原則基本一致。
中國外交政策的核心原則是互不干涉內政。這意味著無論其他國際公認政府的社會性質、人民合法性(或缺乏合法性)或與美國的地緣政治立場如何,中國都會與其接觸。
根據這項原則,自1965年以來,中國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自1974年以來,聯合國也承認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為“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這項承認在國際上透過巴勒斯坦國正式確立,在國內則透過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正式確立。
巴勒斯坦民間社會和抵抗組織譴責巴解組織目前的形式已不稱職,因為它已被馬哈茂德·阿巴斯領導的法塔赫合作派系所掌控,這是理所當然的。但他們質疑的是阿巴斯個人的權力,而非巴解組織的製度合法性。
包括哈馬斯、伊斯蘭聖戰組織和巴勒斯坦解放人民陣線在內的所有抵抗組織,其官方目標都是改革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並使其民主化,使其成為一個民族團結政府,而不是廢除或取代它。中國透過2024年《北京宣言》為此進程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因此,在聯合國等國際論壇上,沒有其他實體聲稱能夠代表巴勒斯坦國發言。由於巴解組織支持美國的方案,而抵抗組織強烈反對,中國出於不干涉內政的原則,選擇棄權。
這並非如許多人所言,標誌著與毛澤東時代政策的徹底決裂。正如我們在本文中所解釋的,當中國是唯一一個為巴解組織武裝鬥爭提供實質援助的大國時,它始終倡導巴解組織內部各派團結:https://t.co/afL9PhBQ7H
1973年,中國譴責聯合國安理會第338號決議(旨在結束十月戰爭)抹殺巴勒斯坦人的自決權,並譴責其缺乏諮詢。但面對西方、蘇聯和阿拉伯買辦共同造成的既成事實,中國投了棄權票,使得決議以14票贊成、0票反對獲得通過。
事實上,直到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如同今天的巴勒斯坦抵抗運動)在聯合國完全被剝奪了發言權,而聯合國則完全偏袒美國支持的台灣買辦政權。蘇聯抵制安理會以示抗議,這使得美國得以獲得聯合國對1950年入侵韓戰的支持。
儘管抵制行動在戰術上被證明無效,但沒有人相信蘇聯的否決權能夠阻止美國領導的侵略——尤其是朝鮮和中國軍隊,他們給予了蘇聯世界歷史上的軍事失敗,就像巴勒斯坦人民肯定會在川普的計劃下遭受同樣的失敗一樣。
單憑聯合國的譴責從未真正遏止美國或猶太復國主義的帝國主義行徑。聯合國的認可也無法改變事實,而加薩長達兩年的殘酷種族滅絕,或朝鮮長達三年的持續戰爭,在武裝抵抗面前,顯然都未能達到這一目的。
中國長期以來自我設限的外交政策絕非不受國內外基於原則和善意的批評。這些政策也無法在思想或行動上約束巴勒斯坦抵抗運動或國際聲援運動。
但是,是否放鬆這些限制,轉而採取更激進的反帝主義,最終是中國人民的主權問題,正如巴勒斯坦人民在行使自決權和武裝鬥爭權方面擁有最終決定權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