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說,如果你遇到一個精力無限、能寫出無數程式碼的人,是不是稍微詳細一點的寫法比較好呢?我自己的許多做法都是出於一種美學偏好,即用盡可能少的程式碼實現盡可能多的功能,但這可能並不適用於LLM程式碼。當然,這種模型不可能擁有無限的續航力。它需要花錢,而且實際上可能比我付的錢還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