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來自亞馬遜的律師函,讓矽谷的空氣陡然緊張。 信的收件人,是矽谷著名的AI 搜尋公司: Perplexity 該事件,標誌著AI 正在開始挑戰傳統商業巨頭和商業規則... 起因是:他們的核心產品,Comet AI瀏覽器助手,能替用戶上網、搜尋、購物、閱讀乃至思考的AI 的助手。 Perplexity 的Comet 可以自動幫用戶: 登入Amazon; 比較商品; 依照真實需求而非廣告推薦購買商品。 用戶只需一句話:“幫我在亞馬遜上買一台13 寸MacBook Air。” Comet 就能登入用戶的Amazon 帳戶,搜尋、比較、下單,整個過程用戶無需進行任何操作。 對使用者來說,這是未來的樣子:AI 終於成了真正的「數位勞動力」。 但在亞馬遜眼裡,這不是創新,而是威脅。 這意味著: 用戶更少點擊廣告; 亞馬遜失去了「引導消費」的權力; 平台收入可能被大幅削弱。 於是,一紙律師函送達。 Perplexity 被要求: 禁止其AI 助理在Amazon 平台上執行任何使用者操作。 亞馬遜認為:Perplexity 的Comet AI助手 「偽裝成人類使用者」 執行瀏覽與下單,幹擾個人化購物體驗. 影響平台安全與資料保護,涉嫌違反 CFAA(電腦詐欺與濫用法)與亞馬遜的服務條款。 要求法院禁止 Comet 在亞馬遜站內以當前方式運作。 這是亞馬遜首次,也是傳統產業巨頭首次,對一家新型AI 公司動用法律手段。 理由聽起來冠冕堂皇:「保護平台安全與使用者隱私」; 但在Perplexity 看來,這更像是一場赤裸裸的封鎖。 Perplexity 在其部落格上回擊表示: “欺凌不是創新(Bullying is Not Innovation)。” 這場衝突,不僅是兩家公司的對峙, 更是一場關於 AI 權力歸屬 的大辯論。 AI 從“工具”變成“勞動力” 這場衝突並非偶然,而是所有科技革命都會經歷的「權力再分配」過程。 🔹 第一次,是網路讓訊息從媒體手中流向大眾; 🔹 第二次,是行動網路讓流量從PC 網站流向App; 🔹 而現在,AI 正讓「控制權」從平台流向使用者本身。過去半個世紀,軟體是工具。 我們用Excel 記賬,用Photoshop 修圖,用瀏覽器來存取網頁。工具不具自主性:它等待人類輸入指令。 但到了今天,AI 的角色改變了。現在的AI,可以理解情境、預測需求、執行任務。 它不再只是“聽命的程序”,而是能主動替你行動的代理人(Agent)。 Perplexity 的Comet 正是這種新物種: 它是“數位助理”,更準確地說,是用戶的“數位分身”。 而這,觸碰到了傳統網路的根本邏輯。因為在「平台經濟」中,用戶的每一次點擊、停留、搜尋、購買, 都是平台的利潤來源。 它們透過廣告推薦、競價排序、演算法引導, 在無形中操控著人類注意力與決策路徑。但現在,Comet 讓用戶繞過了這一切。 AI 幫你決策、幫你比價,不看廣告、不點推薦。 它代表的是──使用者的意志,而不是平台的演算法。這意味著: 用戶不再被演算法操控; 廣告無法再「精準投餵」; 企業與使用者的關係從「被動展示」變成「主動請求」。 對於依靠「控制注意力、賣流量、導廣告」的商業模式來說, AI 是一個結構性威脅。這讓巨頭們害怕。 因為一旦使用者擁有自己的AI, 平台的控制力就開始崩塌。 「亞馬遜們」的焦慮:失控的流量 亞馬遜的商業模式,其實是一種極為精密的「注意力機器」。 用戶以為自己在搜尋商品, 但實際上,看到的頁面已被無數商業演算法精確排序。 推薦欄不是為你設計的,而是為廣告主設計的。 “Sponsored” 標籤後面,藏著億級廣告預算。 在最新的財報電話會上,CEO Andy Jassy 甚至直接表示: “我們看到廣告投入回報率非常高,這成為公司重要成長引擎。” 換句話說,亞馬遜早已不僅是電商平台, 而是一個巨大的廣告分發系統。 但當Comet 介入其中,用戶可能只會說一句: “幫我找性價比最高的藍牙耳機。” AI 會直接跳過廣告結果,找到真正符合需求的選項。 用戶得到最優解,亞馬遜失去廣告點擊。 在平台經濟的帳本裡,這就是對利潤的直接威脅。 亞馬遜的做法不是個案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幾乎所有產業巨頭在面對顛覆性技術時,都做出類似選擇: 科技與權力的拉鋸:AI 到底該為誰工作? 這場衝突的核心問題,其實不是“能不能訪問網站” 而是一個更深層的命題: AI 到底該為誰工作? 是為平台? 為開發者? 還是——為用戶? Perplexity 在回應中提出了三個原則,被認為是「用戶代理宣言」: Private(隱私權):AI 助理等同於使用者自己擁有與人類同樣的存取權,不應被歧視。 Personal(個人化):AI 為使用者而非企業工作它的利益與使用者一致,而非被演算法收買。 Powerful(強大):AI 應該擁有完整執行力不應因觸動既得利益而被削弱能力。 這三條,幾乎直擊平台的命門。 因為它們意味著一個顛覆性未來: 使用者不再依賴平台,而是攜帶自己的AI 在網路上「自主行動」。 這讓平台從“主導者”變成“被訪問對象”, 讓廣告模式、推薦演算法、使用者畫像——全部失效。 AI 不僅在解放人類勞動力, 它也在重新定義權力結構。 所以未來有三個關鍵問題擺在我們面前了: 1、使用者是否擁有選擇自己AI 助理的權利? 如果AI 能代表我購物、溝通、學習,那麼它本質上就是我「數位身分的一部分」。 任何平台都無權阻止我「帶著自己的AI」去使用服務。 2、平台是否有權區分「人類使用者」和「AI 代理」? 當AI 助理完全在使用者授權下行動,它就應享有與人類同等的存取權。 否則,這將成為「技術歧視」。 3、監理應如何平衡創新與公平? 監管者應防止AI 濫用、侵犯隱私;但也應保護創新者免受壟斷打壓。 AI 創新不是“流量威脅”,而是“公共利益的進步”。 這可能需要一場新的倫理與制度變革,雖然說這些可能還很遙遠 但亞馬遜的律師函,拉開了AI商業變革和社會新倫理的序幕... 亞馬遜當年挑戰了沃爾瑪,如今卻成了新的沃爾瑪。 歷史的諷刺在於: 每一個推動自由的創新者,最後都可能變成新的守門人。 AI 革命正重新打開那扇門。 它讓個體重新擁有力量,讓科技回到「為人服務」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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