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我連結的截圖中的葡萄酒廣告,我注意到他們將折扣前的價格稱為「實際價值」。 這是將價值和價格混淆,以及對它們的概念理解不清,這種情況非常普遍。 貼文。 🧵
大多數人會將價格和價值這兩個詞互換使用。人們常說價格衡量的是物品的價值,但這並不正確。
根據卡爾·門格爾(《政治經濟學原理》,1871 年)的說法,“價值是指某些商品或部分商品對我們而言所具有的意義,因為我們意識到我們依賴它們來滿足我們的需求。”
價值判斷是一種心理的、個人的、主觀的、不斷改變的行為。賦予事物價值是個人的一種認知活動,它並不取決於被評估事物的物理屬性。
例如,黃金具有客觀的物理化學性質:原子質量、密度、顏色等,但賦予它的價值來自外部,特別是來自每個人的主觀評價。
將「內在價值」賦予事物也是錯誤的。價值永遠是「外在的」。有人可能會說,像麵包這樣的必需品具有內在價值;但對於小麥過敏者或只能吃麵包的人來說,這種產品就沒有任何價值。
問題在於混淆了價格和價值。但價格並不能衡量商品的價值;它僅僅顯示存在一個價值尺度。
對於賣房者來說,價格意味著:“我認為你的 20 萬歐元比我的房子更有價值”,而對於買房者來說,價格意味著:“我認為你的房子比我的 20 萬歐元更有價值”。
「價格是你付出的,價值是你得到的」這句話,據說是華倫巴菲特說的,但這是錯的。 1)價格並非實際支付的,價格是資訊。實際支付的是特定數量的經濟商品:貨幣、產品、服務、權利等等。
例如,旅客以現金支付計程車司機車費,計程車司機則以交通服務作為旅客的回報。 我們要記住,金錢只是一種商品,但它的特點是可以與其他商品高度互換。
2)價值並非源自概念本身,而是源自於具體的商品數量。參與交換的各方對各自擁有的物品的價值判斷截然相反。我們支付的(主觀上)價值低於我們所獲得的。
價格是一個貨幣數字,是賣方向公眾披露的商業資訊。簡而言之,價格是:「與商業交易相關的貨幣資訊」。
事前,商家宣稱:「我認為我的產品(或服務)的價值低於某個特定的金額(價格)。」事後,參與者的價值偏好(顯性或隱性)透過經驗得到證實。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價值是每個人主觀地賦予特定商品的效用。價值是一個抽象的、有序的範疇,無法用單位來衡量。我們只能對某件事物給予更高的評價──或者說偏好──而不是其他事物。
一如既往,我要感謝我讀過的作者們,尤其要感謝何塞·埃爾南德斯·卡布雷拉教授,他是一位真正的專家,能夠以清晰、簡潔和準確的方式解釋經濟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