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个朋友,他提起他一个搬去伦敦的朋友。典型的故事,鲍曼商学院毕业生,不算特别优秀但很勤奋,年薪大概20万英镑。 那个人反思自己永远也负担不起一套像样的房子,供一家四口(或者说一个家庭)居住,他现在住在莫斯科郊区,就像塔吉克斯坦的贫民窟一样,只不过这里更加破败不堪,而且还被标榜为“高档”。他周围那些醉醺醺的乌合之众是怎么付得起房租的,实在令人费解。他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感到有些迷茫。 我认为他不会留在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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