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蒂爾的觀點,或許能為那些渴望創業的人帶來一些啟發。 他認為,「顛覆」這個詞,實在不算什麼好詞,甚至可以說是最糟糕、被用得最多的詞之一。 他說,開公司的目標,不應該是去顛覆或是搞垮一家大公司,而是要把自己的公司做好,讓它成功。 這話說得很實在。如果一個人創業的出發點就是“我要顛覆誰”,那他可能從一開始就帶著一種對抗的心態,這未必是好事。 他舉了Napster的例子。 Napster確實很“顛覆”,它想做的就是顛覆整個音樂產業。但結果呢?一年之後,就被政府關掉了。這說明什麼?如果只是為了破壞而破壞,最後可能得不償失。 蒂爾說,他和PayPal團隊創業的時候,根本沒想過要去「顛覆」誰。 PayPal確實創造了一種新的支付方式。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它確實限制了像維薩、萬事達、美國運通這些大信用卡公司的一些做法,但同時也某種程度上拓展了它們的業務空間。所以,那些大公司不喜歡PayPal,但也沒到你死我活的地步。這不是一場零和博弈,不是說一方成功就必須以另一方的失敗為代價。 他最後總結說,在很多領域,都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我們的成功,不一定要建立在讓那些已經存在的大公司失敗的基礎上。 其實,無論是馬雲創辦阿里巴巴,還是張一鳴創立字節跳動,他們最初的願景,恐怕都不是簡單地「顛覆」某個行業或某家公司,而是看到了市場上存在的痛點,或者發現了一個未被滿足的需求,然後想透過自己的努力,創造出更好的產品或服務,為用戶帶來價值,同時也讓自己的事業得以發展。他們的成功,更像是在現有市場中開闢了新的賽道,或是用創新的方式提升了整個產業的效率和體驗,而不是單純地去「破壞」。 所以,與其把精力放在「顛覆」上,不如專注於「創造」和「價值」。當你真正為用戶創造出獨特的價值時,成功自然會隨之而來,而這過程中,未必需要犧牲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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